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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6月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公示
2015-06-18 16:24 徐雷   

天津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15年6月15日上午召开了2015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作出了有关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如下:

会议审议了2015年6月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决定授予杨柳23人法学博士学位、张金宝13人教育学博士学位、孙士超10人文学博士学位、孙振兴5人历史学博士学位,共51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84】学位字013号)以及《天津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之规定,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应在本单位公布。公布三个月后无异议者,方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现就2015年6月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9月1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以上公布的拟授予博士人员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

联系电话:022-23766155(研究生院)

天津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6.15

附件:2015年6月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图 片:无

已添加附件:2015618162410附件:授予博士学位人员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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