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天津市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办法》(津学位〔2016〕1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启动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经2024年9月18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增列0355国际事务硕士专业学位类别、0857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现对动态调整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4年9月18日—10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联系电话:23765133。
联系地址:办公楼A217。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