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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2-09 22:11  

根据相关规定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2023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规模

1.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4人,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1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2人,应用心理学1人,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请按《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报。

2.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本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即不少于3人,计划数为5个及以下的最多招收本校生源1人。2023年该专项计划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只接受专职辅导员中的非本校生源报名。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

3.具有硕士学位。

4.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5.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8.符合《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其他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1.招生方式:普通招考

2.报考流程:与《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普通招考考生报考流程及要求相同。(建议报考“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在3月20日前完成报名流程,一旦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能有充足时间改报其他博士学位类型或专业领域。)

3.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如有虚假、错误,后果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3)该专项计划考生为定向培养计划,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

(4)考生需在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进行网上确认时将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交学校研招办。

(5)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如有两条及以上报名记录的,以考生最后一次提交的报名信息为准。

四、考试

同《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普通招考方式的初试、复试安排。

五、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岗位类别和生源单位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该专项计划考生为定向培养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我校、拟录取考生以及考生定向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六、其他

1.考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所在学校要保证其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

2.联系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阮老师 联系电话:022-23766129

心理学部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2-23766143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23766157

天津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附件【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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