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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课程重修
2024-12-11 16:00  

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课程考试旷考、因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应当申请重修。

①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并填写《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②经导师及学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批;

③研究生专业课申请重修,由导师及学部()主管领导审批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④重修课程需随下一年进行,重修申请务必在下一年课程排课之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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