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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休学、复学流程
2024-12-11 16:00  

需要休学或复学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学籍管理文件】,下载《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②填写相关信息及理由后由本人签字、导师是否同意并签字、学院领导是否同意并签字,然后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纸版学院留存;

③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管理】-【学籍异动申请】-新增项 填写相应信息,在上传附件处上传申请表电子版;

④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

⑤研究生院审核并在学信网进行同步异动。

注:1)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休学的研究生,休学手续办理期及休学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3)休学期满,准备复学的研究生,需提前一个月提交复学手续。

4)校内住宿的研究生在休学手续办理完成后需办理退宿,否则产生的住宿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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