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流程 >> 研究生学籍管理 >> 正文
研究生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流程
2024-12-11 16:00  

①未能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正常毕业的研究生,可以在最长修业年限内(硕士生5年,博士生6年)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时间为每年的5月底-610日前或12月底-次年15日前完成;

②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学籍管理文件】,下载《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③填写相关信息及理由后由本人签字、导师是否同意并签字、学院领导是否同意并签字,然后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纸版学院留存;

④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管理】-【学籍异动申请】-新增项 填写相应信息,在上传附件处上传申请表电子版;

⑤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

研究生院审核并在学信网进行批量同步异动。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天津师范大学 |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邮政编码:300387 | 电话:022-23766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