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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退学流程
2024-12-11 16:00  

①需要退学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学籍管理文件】,下载《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退学申请表》;

②填写相关信息及理由后由本人签字--导师是否同意并签字--交学院秘书老师--学院领导是否同意并签字,然后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纸版学院留存;

③学院秘书老师在办公网【单位箱】-【新建流程】-【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退学申请】,填写相应信息并上传退学申请表电子版,在已修完成的课程和学分栏插入学生成绩单的Excel截图;

④导师是否同意审核;

⑤学院分管领导是否同意审核;

研究生院领导是否同意审核;

分管校领导是否同意审核;

研究生院打印转单---学生本人去各个部门,由各部门审核后盖章;

研究生院根据学生的在学时间和修完的学分情况给学生写实性退学证明或肄业证或结业证并在学信网进行退学或结业处理。

注:1)写实性退学证明:由研究生院盖章的退学证明(不符合肄业、结业条件的);

2)凡在校学习满一年(含)以上且取得的学分已达到总学分的三分之一者,可根据所得学分情况,发给肄业证书;

3)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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