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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补充说明
2023-05-26 16:21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天津市教委相关规定,我校开展2023年 “高校思政教师专项”、“师范协同提质专项”和“支援西部高校专项”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博士生招生计划,我校对口天水师范学院拟招收2名、对口渭南师范学院拟招收1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对口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拟招收3名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拟招收3名博士研究生。

针对以上专项计划,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2023年以上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做出如下决定:

一、“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二、“师范协同提质专项”和“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

三、三个专项计划均在已参加初试的合格生源中遴选符合专项计划要求和相关专业领域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各专项计划分别复试和录取。

四、其他有关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按照我校公布的《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相关学院(部)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执行。

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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