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即将开启,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在我校报考的考生还须符合《天津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要求并满足我校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二、报考点选择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学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19所高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必须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235);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三、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235)可接收考生范围:
1.本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校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在读学生(报考非本校招生单位且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招生单位参加考试的除外);
2.报考天津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所有专业的考生(19所高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3.天津师范大学和19所高校之外的其他在津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天津师范大学的;
4.就读学校在津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第二学士学位一年级在读学生且报考天津师范大学的;
5.具有天津市户籍或者居住证且报考天津师范大学的其他考生(包括往届考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按照规定,须具有天津市户籍(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实体或电子《居住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档案在津存放但无法提供上述本市户籍证明的考生,不允许在津参加考试。
上述情况描述未涵盖的,或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置报考点选择条件不一致的,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告以及设置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凡报考我校或选择我校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时了解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单位和本考点发布的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考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应按报考单位和报考点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所有报名的考生均须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请考生及时关注各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公告。
考生网上确认时须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5.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
1.推荐免试生(含推免硕士生、直博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报名、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参加复试。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推免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2.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向报考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和《退出现役证》进行核验。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具体办法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可选择我校报考点参加考试。
5.我校考点将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考生如需提供考试合理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我校报考点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及时关注研招网、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是获取报名考试信息的重要途径,自报名成功至考试前,手机号码如有更改,请及时告知报考点及报考单位,避免错过重要通知。
8.本公告未尽事宜,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天津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为准。
欢迎关注天津师范大学和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