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5年12月20日—21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特提醒在天津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的全体考生关注个人非考试用品寄存相关提示。
一、考生非考试物品存放
根据考场规则,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试楼前,须按规定存放非考试用品:校内考生务必将非考试用品放在宿舍;校外考生须在存包处存放非考试用品或放置于自驾车内。考试必备用品须装入透明文具袋。

存包处设在劝学楼东侧的广场。存包考生将需存放物品交给工作人员的同时领取寄存单(寄存单上的字母数字代表存放位置)。请妥善保管寄存单(最好是粘贴至透明文具袋上),考试结束后凭寄存单至相应位置取回个人物品。
考试期间每日6:50/12:20开始提供存包服务,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停止本场次存包服务。当日最晚取包时间为18:30(电话:022-23766157)。请考生存、取包时有序排队,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防止出现混乱拥挤。
重要提示:考生进入考试楼前,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用品(特别是手机、手表、手环、无线耳机等)均须按要求集中存放。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建议考生提前准备两份准考证,一份作为考试用品带入考场,另一份放置在寄存包内,以便在寄存单不慎遗失的情况下,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寄存物品。
二、有关事项
(一)本考点提供的考生个人物品寄存服务以方便考生参加考试为目的。考生使用本服务,即视为已知晓并同意以下免责声明:
1.因考生个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寄存物品遗失或损坏,或因存取包延误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因考生遗失寄存单或寄存单被他人盗用引发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存包、取包等工作,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愿轻装逐梦的你——笔锋所至皆成高山碧海,心无挂碍自见学术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