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退学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综合管理】-【资料下载】,下载《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退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2.填写相关信息及退学原因后由本人签字--学部(学院)秘书老师填写已修完的课程和学分并签字---导师是否同意并签字--学部(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是否同意并签字,盖学部(学院)章后交到研究生院徐梅芳老师(电话23765133)。
研究生秘书老师整理学生的学籍档案(研究生卡片、录取登记表、学生成绩单、退学申请表及学生的其他相关资料)交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在【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箱】-【新建流程】-【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退学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退学申请表电子版;
4.研究生院领导是否同意审核;
5.分管校领导是否同意审核;
6.研究生院下载退学审批表并打印(一份给学生,一份存档),电子版转给学部(院)打印留存。
7.研究生院打印转单---学生本人去转单上的各部门,由各部门审核后盖章,完成后交回研究生院存档;
8.研究生院根据学生在学时间和修完学分的情况,分别给予以下处理,并在学信网和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学籍注销。
1)写实性证明:由研究生院盖章的退学证明;
2)凡在校学习满一年(含)以上且取得的学分已达到总学分的三分之一者,可根据所得学分情况,发给肄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