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退学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综合管理】-【资料下载】,下载《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退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2.填写相关信息及理由后由本人签字--导师是否同意并签字--交学院秘书老师--学院领导是否同意并签字,然后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交给研究生院徐梅芳老师(电话23765133)。研究生秘书老师整理学生的学籍档案(研究生卡片、录取登记表、学生成绩单、退学申请表及学生的其他相关资料)交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在【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箱】-【新建流程】-【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退学申请】填写申请信息后提交给导师(有导师)或学院分管领导审核(没有导师);
4.导师是否同意审核(如果没有导师略过这一步);
5.学院分管领导是否同意审核;
6.研究生院领导是否同意审核;
7.分管校领导是否同意审核;
8.研究生院下载退学审批表并打印(一份给学生,一份存档),电子版转给学部(院)打印留存。
9.研究生院打印转单---学生本人去转单上的各部门,由各部门审核后盖章,完成后交回研究生院存档;
10.研究生院根据学生的在学时间和修完学分的情况分别给予学生以下处理并在学信网和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注册。
1)写实性学习证明:由研究生院盖章的学习证明;
2)凡在校学习满一年(含)以上且取得的学分已达到总学分的三分之一者,可根据所得学分情况,发给肄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