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且考核合格,但学位论文未完成或者答辩未通过的,准予结业,颁发结业证书。
1.需要结业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综合管理】-【资料下载】,下载《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2.填写相关信息后由本人签字-导师是否同意并签字-学部(院)领导是否同意并签字。研究生秘书老师将整理好的学生学籍档案(研究生卡片、录取登记表、学生成绩单及学生的其他相关资料)连同结业申请表一并交研究生院;
注意:已修完的课程及学分
学生操作: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培养管理】-【课程成绩查询】-复制成绩(含课程名称、选课学期、学分、成绩)至Excel,调整宽度至合适,加框线等,然后复制到申请表的情况说明里;
教师操作:从研究生管理系统的【成绩】-【成绩管理设置】-【全部成绩明细】-输入学号,查询成绩后导出Excel文件,保留课程名称、选课学期、学分、成绩四个字段,调整格式合适,加框线后复制到申请表的情况说明里。
3.研究生结业申请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打印转单-学生本人去转单上的各部门,由各部门审核后盖章,完成后交回研究生院存档;研究生院打印结业证书,完成必要的盖章手续后发给结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