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1.日期:2026年5月29日下午14:00
2.地点:天津师范大学砺志楼E301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查验或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学生证原件;
4)外语水平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
5)考生提交至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的全部报考材料(请按照《天津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明细表》排序并装订成册,各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需为加盖好全部公章的原件)
以上第1-4项需现场查验,第5项需现场提交。
二、综合考核
1.科研素质考核(笔试):5月29日下午15:30,砺志楼E301
2.综合素质面试:5月30日上午8:30,砺志楼E301
如有变化,以实际通知为准。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其他科目一律不允许迟到考生参加考试。